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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应付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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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初始计量发生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式包括企业合并、支付现金、发行权益性证券、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等等。对于企业合并取得,其计量我们一般要先做一个区分,即要区分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区分是因为这两种情况下,对于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来说是不一样的。其会计处理也大不相同。一、增资是否可以全额记入资本公积(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母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承担子公司的债务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本次增资是增资扩股:借:银行存款等相关资产或冲减子公司的债务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是子公司原有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给母公司,则会计处理:借:实收资本(或股本)原股东贷:实收资本(或股本)母公司(二)子公司的股权变更或增加资本金,办理工商变更是法定程序,在子公司增资扩股的情况下,验资是不可缺少的。(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同一控制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增资,是按被投资单位(子公司)账面价值的份额,则为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投资企业(母公司)不产生新的资产,评估价增加的部分不做账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增资,投资企业按评估价(但必须公允)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母公司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采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控股合并时,支付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分别不同情况:1、合并对价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2、合并对价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3、合并对价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4、合并对价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四)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报表,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即不需要将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五)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报表,需要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金额应当全额抵销。即抵销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年末”项目。是全部抵消,并不是评估增值部分抵销。二、企业合并有哪几种方式企业合并从合并方式划分,包括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1、控股合并合并方(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该类合并中,因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了对被合并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成为其子公司,在企业合并发生后,被合并方应当纳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从合并财务报表角度,形成报告主体的变化。2、吸收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中,因被合并方在合并发生以后被注销,从合并方的角度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其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处理。企业合并继后期间,合并方应将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作为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核算。3、新设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 非企业合并下,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3种观点: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一)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界定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二)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要求: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对不同方式下所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不同方式下初始计量属性框架如图1所示。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明确界定了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并将企业合并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合并。(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1.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分下述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大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应当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A)贷:现金、非现金资产、相关债务(账面价值B)资本公积(差额C=A-B)(2)在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小于所支付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应当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减留存收益。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A)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差额C=B-A)贷:现金、非现金资产、相关债务(账面价值B)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分下述两种情况处理:(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A)贷:股本(发行股份的面值B)资本公积(差额C=A-B)(2)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减留存收益。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A)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差额C=B-A)贷:股本(发行股份的面值B)(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属性,并区别下列情况确定企业合并成本,并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第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第二,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第三,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也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第四,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相关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A)营业外支出(差额C=B-A)贷:相关资产(账面价值B)营业外收入(差额C=A-B)。

第1种观点: 现金股利是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从投资者来看,之所以投资于股票,目的在于获得丰厚的现金股利。而从公司董事会来看,为着企业的发展,需要保留足够的现金以增置设备和补充周转资金,希望把股利在较低水平上。但企业发放股利的多少,又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到公司筹集资本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须权衡轻重,制订合理的股利方针。发放现金股利,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有足够的留存收益。(2)有足够的现金。(3)有董事会的决定。董事会的决定要建立在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之上。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喜欢现金分红,因为是到手的利润。企业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有哪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为两种。一种是成本法,一种是权益法。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照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只限于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所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分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2、权益法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根据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仅限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若所有者权益总额未发生变动则不作账务处理。二、公司原始股一般怎么分红1、无论该股票上市与否,只要拥有了原始股,都可以得到该公司每年的分红派息。原始股的分红和一般股票的分红是一个原理的。2、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而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第2种观点: 应付股利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应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四、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的核算:为了核算应付股利保险公司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或利润时: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向投资者支付利润时:借:应付股利贷:现金应付股利的的检查:企业的应付股利,是指按协议规定应该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由于企业的资金通常有投资者投入,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在依法纳税后,还必须向投资人分配利润。而这些利润在应付未付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内,构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对企业而言,这显然是抵减企业财务成果的经济事项,从负债角度看,它又是企业资产的抵减事项,因此对应付股利进行正确核算,可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也可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出现账外资金和资金体外循环的舞弊现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⑴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⑵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⑶提取公益金。⑷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资者分配。上述利润分配的逻辑关系是: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企业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对应付股利的业务检查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以上原则和规定顺序进行,分配方法与数额是否与投资协议和经济合同的规定一致,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或虚增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向投资者转移利润的现象。

第3种观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2、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3、企业应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4、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一、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如何处理(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应享有小型企业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2)收到投资者投入的外币,合同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出资额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3)接受的货币性及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如果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小型企业应按接受捐赠待转资产的价值,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或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缴所得税,或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如果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缴所得税,或按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缴所得税金额,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分录如何处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借:资本公积贷:实收资本因为资本公积与实收资本都是所有者权益类,所有者权益增加记入贷方,所有者权益减少记为借方。送股与转增股本对一般投资者来说,统称"送股",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送股俗称"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因此,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第1种观点: 应付股利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应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四、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的核算:为了核算应付股利保险公司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或利润时: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向投资者支付利润时:借:应付股利贷:现金应付股利的的检查:企业的应付股利,是指按协议规定应该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由于企业的资金通常有投资者投入,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在依法纳税后,还必须向投资人分配利润。而这些利润在应付未付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内,构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对企业而言,这显然是抵减企业财务成果的经济事项,从负债角度看,它又是企业资产的抵减事项,因此对应付股利进行正确核算,可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也可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出现账外资金和资金体外循环的舞弊现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⑴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⑵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⑶提取公益金。⑷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资者分配。上述利润分配的逻辑关系是: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企业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对应付股利的业务检查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以上原则和规定顺序进行,分配方法与数额是否与投资协议和经济合同的规定一致,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或虚增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向投资者转移利润的现象。

第2种观点: 股东对企业完成出资后,股东就取得股权,股东享有公司经营过程中取得的收益,而分红是股东获得经营收益的最重要方式,而股东获得分红是需要交税的,那么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怎样进行计算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取得股息、分红等收入的,需要按20%交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二、股东分红怎样进行税务处理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贷:应付股利⑵(支付给个人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股利(如股东其名字多,可造一张表统一发放)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0%贷:现金⑶到月底交税时(用税票作为凭证)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企业间股东分红(这股东是企业不要交个人所得税)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贷:应付股利—某企业(附董事会决议)⑵甲企业向乙企业支付时借:应付股利—某企业贷:银行存款注:将汇款单和收据,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内如果企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时,例如:甲企业所得税率25%,乙企业所得税率20%,差额5%收到甲企业汇来分红款时,假定是10万元⑴借:银行存款100000贷:投资收益100000⑵补交5%差额时,10万元×5%=应补交0.5万元企业所得税交所得税时。借:投资收益0.5万元贷:银行存款0.5万元还剩下9.5万元,转到利润分配三、股东分红的程序1、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2、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3、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4、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怎样进行计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取得股息、分红等收入的,需要按20%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3种观点: 现金股利是以现金形式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从投资者来看,之所以投资于股票,目的在于获得丰厚的现金股利。而从公司董事会来看,为着企业的发展,需要保留足够的现金以增置设备和补充周转资金,希望把股利在较低水平上。但企业发放股利的多少,又直接影响到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进而影响到公司筹集资本的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须权衡轻重,制订合理的股利方针。发放现金股利,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有足够的留存收益。(2)有足够的现金。(3)有董事会的决定。董事会的决定要建立在前两个条件的基础之上。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喜欢现金分红,因为是到手的利润。企业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法有哪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分为两种。一种是成本法,一种是权益法。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照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应只限于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所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部分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2、权益法权益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根据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仅限于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若所有者权益总额未发生变动则不作账务处理。二、公司原始股一般怎么分红1、无论该股票上市与否,只要拥有了原始股,都可以得到该公司每年的分红派息。原始股的分红和一般股票的分红是一个原理的。2、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原始股,对该公司进行投资,同时享受公司分红的权利,一般公司分红有两种形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而上市公司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用。

第1种观点: 应付股利是一个负债科目,是一级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是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两个名词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现金股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给股东的股利。用现金发放股利,是最常见的股利发放形式,宣告了现金股利,就要向股东分派现金,从宣告之日起,即为公司的一项流动负债,记入应付股利账户。股票股利是指采用增发股票的方式向股东分派股利,股票股利与现金股利有着根本的区别:股票股利并不将公司的资产转移给股东,只影响股东权益账户;而现金股利是对现金资产的分配。当公司董事会一经宣布发放股票股利,税后利润的一部分便随即资本化,增加了股本,减少了留存收益,但股东权益总额不改变。因为它们都属于股东权益项目,它只是从一个股东权益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股东权益账户,所以,股票股利并不影响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只是股东权益结构发生了变化,即将部分留存收益转为股本。一、增加新股东怎么计算公式股东权益增长率是指企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保留的数额对股东权益总额的比例关系。换言之,凡一企业从每年所获得的税后利润,扣除股利发放数额后留存于股东权益的部分(即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占全部股东权益总额的百分比,表示该企业当年度股东权益增长的速度。其计算公式如下:股东权益增长率=(税后利润—股利发放数)/平均股东权益×100%股东权益增长率系由于企业保留所获得一部分税后利润的结果,显示一个企业不靠外界融资(仅由保留的税后利润增加资金)而成长的可能性。此项因保留的税后利润而促使企业资金增加的部分,经过再投资的结果,将创造新的投资报酬,产生另一项股东权益增长率。二、上市公司股东如何分红上市公司可以以下形式分红: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配现金;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3、财产股利形式,即公司以持有的财产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4、债务股利形式,即公司以债券或应付票据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

第2种观点: 应付股利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应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四、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的核算:为了核算应付股利保险公司应设置“应付股利”科目,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或利润时: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应付股利向投资者支付利润时:借:应付股利贷:现金应付股利的的检查:企业的应付股利,是指按协议规定应该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由于企业的资金通常有投资者投入,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在依法纳税后,还必须向投资人分配利润。而这些利润在应付未付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内,构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对企业而言,这显然是抵减企业财务成果的经济事项,从负债角度看,它又是企业资产的抵减事项,因此对应付股利进行正确核算,可保障投资人的利益,也可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还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出现账外资金和资金体外循环的舞弊现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⑴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⑵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⑶提取公益金。⑷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一起向投资者分配。上述利润分配的逻辑关系是: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未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在企业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对应付股利的业务检查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以上原则和规定顺序进行,分配方法与数额是否与投资协议和经济合同的规定一致,有无弄虚作假、隐瞒或虚增可供分配利润,从而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向投资者转移利润的现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分派给股东的股利,是股利分派最常见的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喜欢现金分红,因为是到手的利润。企业发放现金股利,可以刺激投资者的信心。现金股利侧重于反映近期利益,对于看重近期利益的股东很有吸引力。股票股利,是指公司用无偿增发新股的方式支付股利,因其既可以不减少公司的现金,又可使股东分享利润,还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因而对长期投资者更为有利。股票股利侧重于反映长远利益,对看重公司的潜在发展能力,而不太计较即期分红多少的股东更具有吸引力。现金股利适用于企业现金较充足,分配股利后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能达到一定的标准的,并且有有效广泛的筹资渠道的,才能发放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只要符合股利分配条件,即企业不管是否实际收到现金,只要账上能够赢利,就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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