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刑事抗诉书是由人民来写的。地方各级人民认为本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情况下,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抗诉,再提出抗诉的时候,就应该制作刑事抗诉书。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对于人民依照本就应该制作刑事抗诉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对于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人民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机关。